春日的皖南山区,安徽省旌德县大山深处一片生机盎然。层峦叠嶂的杉松林中,林下黄精药材破土而出,长势旺盛。

"有了这本证,我们发展林下经济的信心更足了!"庙首林场负责人手捧刚刚颁发的《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权证》说道。这本证书不仅为林下经营者提供了权益保障,也标志着旌德县在林地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上实现了重要突破。

旌德县位于皖南山区,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69.2%,拥有54.32万亩的林下经济用地。作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"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"实践创新基地,长期以来,该县的林下空间由于缺乏明确权属界定,在开发利用上存在诸多限制。

据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介绍,过去林下种植中药材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时间,但由于没有合法权属凭证,经营主体难以获得金融支持。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将林地所有权、林木所有权与林下空间经营权分离,使"隐性资源"变为"显性资产"。

旌德县通过多次调研和意见征集,在全国率先创新性地明确了林下空间经营权的登记流程、权利范围和保障措施。此次为庙首林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,明确经营范围200亩,用途为黄精种植培育。同时采用"国有+集体"合作模式,由林场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,村集体提供山场资源,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。

这并非旌德县在林权改革上的首次创新。近年来,该县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,先后完成了多项全国首例探索:颁发首本《生态资源受益权证》、完成首笔碳汇交易、落地首单GEP融资产品。目前全县已有18个"两山合作社"试点村,发放《生态资源受益权证》2806户,入股农户收益达670.61万元,林下经济总产值突破9.68亿元。

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,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,优化登记流程,简化办理环节。同时将以庙首林场为示范,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,探索将林下空间经营权证用于抵押融资等更多用途,进一步释放林业发展活力。